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广州市参加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2年7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代领者,凭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的,凭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增城、从化、花都、番禺的考生,按考区隶属领取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考试名称
|
领取地点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广州市区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83543605
|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00—17:00
|
増城市
|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新行政中心3号楼112室
|
32829291
|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30—17:30
|
从化市
|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
87927840
|
花都区
|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政府办公楼二楼职改办236室)
|
36911262
|
番禺区
|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69号
德胜广场三楼番禺区人才培训中心
|
84692698
84692699
|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