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专业报考。
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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