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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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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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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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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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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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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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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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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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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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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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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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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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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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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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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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四、报名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8月3日9∶00-8月20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2015年山东省人事考试计划安排,我省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不再设置省直考区,请原在省直考区报考的中央驻鲁单位应试人员、山东省直单位应试人员以及人事档案委托山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应试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31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8月17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传真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传真:0531-88190514。应试人员应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应试人员误填误报。应试人员可登陆所在市人事机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具体事宜。
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报名工作结束后,各考区打印试卷预订单(系统自动生成),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于9月4日前寄至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同时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技术科。
(七)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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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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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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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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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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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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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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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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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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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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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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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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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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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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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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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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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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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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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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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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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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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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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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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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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运输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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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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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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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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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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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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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运输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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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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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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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输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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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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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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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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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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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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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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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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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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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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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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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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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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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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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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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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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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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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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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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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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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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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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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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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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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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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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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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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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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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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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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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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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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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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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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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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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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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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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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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运输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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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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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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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运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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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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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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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运输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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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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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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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运输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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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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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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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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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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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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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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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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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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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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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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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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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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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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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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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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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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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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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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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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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七、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考区为考试统一配备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八、加强资格审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市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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