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2012年5月11日开始发放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选择证书速递的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已寄出。邮件号码详见附件。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1185查询。
 
  咨询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