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广州市参加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2年7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代领者,凭代领者的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的,凭单位介绍信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增城、从化、花都、番禺的考生,按考区隶属领取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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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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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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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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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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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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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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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54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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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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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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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新行政中心3号楼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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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82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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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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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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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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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92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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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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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政府办公楼二楼职改办2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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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91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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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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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69号 
            德胜广场三楼番禺区人才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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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692698 
            8469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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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