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6年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24号)要求,现将我省2026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二、考试时间
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实施工作、资格核查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7月29日09:00至8月8日17:00
2.资格核查:7月29日09:00至8月9日12:00
3.抽查复核:8月9日12:00至8月11日17:00
4.缴费确认:8月12日09:00至8月14日17:00
5.准考证打印:11月3日至11月6日
6.成绩查询:12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或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
(三)报考范围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五)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2.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3.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度12月31日前。
4.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5.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的要求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告知承诺要求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在报名期间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机构按照告知承诺制要求,配合协同主管部门,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查看报考条件,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不能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咨询资格核查部门。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七)收费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6〕134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81元。其中考务费上缴国家考试单位标准为:每人每科11元;省组织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八)票据领取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山西省财政厅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
五、资格核查
本年度山西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报名期间初审、报名结束抽查的核查方式,考后不再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系统自动核查通过的人员无需人工核查。
不适用、未选择、撤回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资料并等待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人工核查。
全省报名结束后,各市对本考区全部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开展抽查复核,并将抽查复核中发现问题的人员设置为“核查不通过”。抽查复核结束后,核查状态为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未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不予开放缴费权限,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请于缴费确认截止前与核查机构取得联系。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一)学历证明
1.国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考试人员,提交学信网(www.chsi.com.cn)证明。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含本年度)以后毕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港澳台地区/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报考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党校学历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官网可查询的,提交查询页面截图;无法查询的,提交党校开具的证明。
请提前准备相关学历证明,避免贻误。
(二)属地证明材料
要求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提供山西户籍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来证明属地。
(三)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考试大纲
初中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二)应试人员允许使用的身份证件、考试用具及作答要求等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考场备有草稿纸,考试结束后需交回。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三)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会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六)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八、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于2026年12月上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具体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合格标准”栏目查看。
(三)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九、证书管理
(一)电子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电子证书下载”栏目,登录后下载电子合格证明,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领取
纸质证书核发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用网上申请邮寄的形式。纸质证书核发工作将在证书运抵山西地区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具体核发事宜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证书发放”栏目,点击“申请证书邮寄”,提交证书邮寄申请。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咨询电话
网报技术咨询、证书邮寄: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7577。
资格核查相关事宜请咨询各核查单位:
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拨打以上电话咨询。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遇到问题需要咨询,可将问题详细描述或进行截图,发送邮件至abc7330283@163.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尽快依序回复。
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时,忘记了用户名和密码,无法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报名,怎么办?
(一)自行找回:
1.在报名平台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名找回”或“密码找回”按钮,选择“预留问题”、“短信验证码”两种方式进行找回。
2.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手机上下载“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安装并申领网络身份认证凭证,扫描二维码登录。
3.点击“其他登录方式”中的“人社政务平台”,通过打开掌上“12333”APP,使用电子社保卡扫描二维码登录。
(二)申请找回:如报考人员忘记注册时“预留问题”答案、注册手机号码也不再使用,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https://rst.shanxi.gov.cn/rsks/),点击栏目“常见问题”,查看“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
二、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是否可以进行变更?
不可以更改。请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时,如之前填写个人信息时,姓名错误,身份证号正确,报名系统会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步,即可完成重新注册。
报名时请仔细核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结束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将无法变更。参加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所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照片上传错误,是否可以更改照片?
可以更改。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报名后,本人再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白底电子照片(拷贝到U盘)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申请更改。修改照片须本人到现场申请修改,不能代办。申请修改照片须在报名期间,报名结束后不能更改。
四、报名时,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改?
可以更改,但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增减。核查不通过可自行修改,核查通过不允许自己修改,如确有信息需要修改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申请更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申请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可以申请变更报名信息,结束后不能更改。
五、所学专业、学历是否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具有的条件,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这些问题须咨询所报考试(专业)的资格核查单位,由资格核查单位了解个人情况后进行解答。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已经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自身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条件,须符合所报考试的报考要求。如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考试的报考要求有疑问,请在报名前咨询所报考试(专业)资格核查单位,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或被取消。
六、报名表有什么作用?
“报名表”考生自行选择打印,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核查和提交,供考生留存备查。
七、成绩合格后,中途能否更换报考专业?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合格”科目的,需更换报考级别或专业的,应先咨询考试机构成绩管理部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确认可以更换后,再进行报考。如未进行咨询确认,已通过的合格科目成绩有可能被取消。
八、报名缴费后,发现少报或漏报了,能增加考试科目数量么?
不能增加。考试报名期间,每人只能报名一次,在网上报名期间,核查不通过可自行修改,核查通过不允许自己修改,不能增加或减少考试科目,但可以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办理报考科目的变更(注:须缴费金额一致)。
九、准考证打印后,发现有的信息填写有误,可以申请更正么?
可以申请更正。但不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地、报考级别、报考科目增减。应试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前(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前(工作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402室)申请更改。
考试结束后,不能办理信息更正。
十、在报名时,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但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没有及时申请下来,怎么办?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可临时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等待核查。事后须继续在学信网完成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申请,以备待查。
十一、在报名时,报名方式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报名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完成报名,可以不上传么?
不可以。根据国家考试的相关要求,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了“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待报名系统对其上传资料核查通过后,才能完成报名。
十二、报名缴费后,能退费么?
可以退费。该项业务仅在缴费确认期间受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本人办理: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办理。
(二)委托办理: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在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到各市考试机构(地址见第十五条)办理。
办理退费后,本次报名期间无法再次报名。参加考试时,因报名时错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导致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不能参加考试的,不能办理退费;因错填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不能办理退费。
十三、如何领取发票?
考试结束3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电子票据领取流程》,按照操作要求领取考试票据。如在领取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0351-7337577(转财务科)进行咨询,或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科(516室)了解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
十四、考试成绩发布后,和自己预期不一致,是否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可以申请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404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或拨打成绩复查咨询电话0351-7337577(转考务四科)了解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及复查时限。
十五、各级考试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是?
来源:https://rst.shanxi.gov.cn/rsks/zyjsryzgks/2026zgks/202607/t20260727_10184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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