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的通知
凡参加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406室)办理登记手续。县人社局将集中统一到上级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登记时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2寸免冠近照3张(一寸或两寸彩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
咨询电话:0564---8689065
2013年4月21日
附件: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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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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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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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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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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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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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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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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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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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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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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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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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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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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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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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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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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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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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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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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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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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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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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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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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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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具备资格。
(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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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存入本人档案。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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