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6日至5月31日开始办理2012年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本单位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将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办理时需重新审资格,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找不到用身份证代替)。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烟台人事考试网—考生服务---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贴一寸照片,必须由准考证上填写的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3、毕业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及学历证明或人事档案(需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
4、两寸照片一张。
证书领取时间:2013年5月6日起至5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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